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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传染

  约90%以上梅毒患者是由性接触而传染。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着时间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感染后4年通过性接触,一般已无传染性。

胎传

  患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而使胎儿传染梅毒。感染一般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胎盘传染主要在孕妇早期梅毒时发生,晚期较少。胎传梅毒患者,妊娠时未经过充分治疗,也可传染给其子女,即所谓第三代梅毒,但很罕见。胎儿分娩时,经产道而传染上梅毒,不属胎传梅毒。

非性接触传染

  少数患者可因和梅毒患者皮肤粘膜发生非性接触的直接接触而受到传染。如普通的接吻、握手、妇科检查、哺乳等。

间接接触传染

  少数患者可因接触带有梅毒螺旋体的内衣、被褥、毛巾、剃刀、餐具、烟嘴、医疗器械等而间接被传染。

输血感染

  个别患者可由于输入有传染性的梅毒病人血液而受到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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